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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办?一文解答→

国家税务总局 2024-02-18 15:14:04

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《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),明确相关办理事项。政策要点有哪些?具体怎么办?

一、什么是年度汇算?

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,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,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。

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

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、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)x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】-已预缴税额

二、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

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汇算:

1.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

2.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
3.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

4.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
三、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
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办理汇算:

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
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
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。

四、可享受的税前扣除

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,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:

1.减除费用6万元,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;

2.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;

3.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、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;

4.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。

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,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。

五、什么时间办理

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

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,可以在离境前办理。

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,有汇算初期(3月1日至3月20日)办理需求的纳税人,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。3月21日至6月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。

六、推出了哪些新举措

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

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,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,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,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。

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

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、个人养老金数据,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、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,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。

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

升级个税APP版本,重构频道页面,重新设计功能图标,避免业务功能交叉,一体化展示办(理)查(询)事项,更加突出“待办”提示,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。

七、办理方式

1.自行办理

2.通过任职受雇单位(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)代为办理。

3.委托受托人(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)办理,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。

八、办理渠道

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,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;

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,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
九、资料留存

纳税人、代办汇算的单位,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、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,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。


本文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、安徽省人民政府

图片来源:创客贴(已授权)